学院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新媒体建设和运行,按照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根据公司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精神及《关于集中开展新媒体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》,学院将集中开展新媒体专项检查,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范围
1.以学院及各单位、部门名义,或以纪委、工会、共青团、协会、社团等机构组织名义开设的微博、微信、微视、APP客户端等新媒体。
2.学院各单位、部门领导干部、员工以职务身份开通的微博、微信、微视等新媒体。
二、检查内容
1.是否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能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、舆论导向、价值取向。
2.有无转发或评论可能引发争议的内容,有无涉及政治、军事、宗教信仰等敏感话题。
3.有无传播违法违规和影响集团公司、油田公司、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内容,有无传播涉密信息,有无出现误报、错报、泄密等现象。
4.转载或引用内容是否注明出处来源,是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。
5.评论是否客观严谨,回复是否真诚友好,有无参与涉及人身攻击、侵犯人格尊严的网络争议。
6.有无使用淫秽低俗、引发争议的影像信息,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和版权。
7.学院范围内以单位名义、组织名义、职务身份开通的新媒体,新开设、已开设、已开设拟变更、注销等,有无报学院党群工作部有无发布与职务身份相关的工作信息。
10.学院各单位、部门,特别是学生处(团委)、各教学系,是否长期缺乏维护的新媒体公众账号。
三、检查时间和方式
检查时间:2017年1月中旬—2月底。
检查方式:单位自查(1月15日—2月12日);学院抽查(2月13日—2月16日)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单位、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制定、完善相关流程、制度、机制,明确人员和职责,统一做好,按照属地管理和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相关主管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关闭。
3.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13日17:00前,将《油田公司新媒体调查登记表》(见附件2),及相关:津ICP备05003142号 津教备:0087号
学院地址:天津团泊洼 邮编:301607 联系电话:022-29000406 022-29000650/5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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